日期:2020-11-17
为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文明观念、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11月6日,焦作市纪委监委开展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活动。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五章,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基本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中,委文明办副主任慕海军同志领学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并进行解读。结合文明条例解读,委文明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树牢文明观念。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对于生活、出行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携起手来,遵守文明规范,做新时代文明公民。
活动结束后,我委党员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会在以后的工作、生活和出行中,积极遵守各项文明规定,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做新时代文明公民,为我委巩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