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在“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焦作市统计局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主体责任。各科室、队、中心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五一”放假安排的各项规定,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焦作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是强化节日疫情防控工作。“五一”节假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不能放松,必须高度警惕节日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监督工作相关通知要求,自觉遵守街道、社区的防疫工作举措,不传谣、不信谣,不参加和组织聚会活动,倡导旅游不出市,为我市战胜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各科室、队、中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四是各科室、队、中心要认真部署和安排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主要节点,抓好工作落实,促使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