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7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是:
党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党支部委员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遇有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和反映。
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应当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